新快報訊 記者黃瓊 通訊員汪次安 劉永傑報道 一名年過花甲的鄉鎮小學體育教師,在不到1年時間里先後猥褻了20名一年級的女學生。昨日,韶關市曲江區法院一審以猥褻兒童罪判處這名體育老師潘啟新有期徒刑6年6個月。
  經查明,被告人潘啟新現年61歲,其在曲江區某小學擔任一年級的體育老師。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5月13日期間,其在給學生上體育課時,利用學生在操場排隊、課間做游戲、玩耍或下雨天在室內上體育課之機,在該校操場圍牆邊的樹蔭下、體育室器材室門口、教學樓下的樹蔭處以及教室內,多次用手觸摸了20名該校一年級女學生的陰部或臀部。其中3名女生經婦科檢查,診斷為外陰炎。
  曲江區法院一審判決認為,潘啟新身為人民教師,為尋求刺激,利用課堂教學或課間休息之機,在公眾場所多次觸摸多名未滿十四周歲女童身體隱私部位,對被害人進行猥褻,嚴重損害了女童的身心健康,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應從重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  (原標題:8個月猥褻20女生一花甲老師被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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