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上海8外接式硬碟月17日消息(記者楊靜)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今年3月27日,上海某產婦懷孕後胎死腹中,親屬認為醫院方負有責任,糾集幾十人到場,調解不成實施"暴力"。日前,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此作出一審判決,予以鬧事親屬刑事處罰。
  在今年3月27號,孕婦侯女ddr4士感覺到胎動消失,於當日的晚上7點急診入住浦東新區的婦幼保健院。後經引產手術,分娩出一死嬰。在4月2號上午,侯女士的40多名家屬來到醫院的行政樓,在浦東新區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主持下,由6名家屬代表與院方進行調節,在院方及調解員開展解釋工作1個小時以後,家屬拒絕接受調節、拒絕按法律程序解決。後來家屬分批沖入了調解辦公室和醫院的三樓辦公區域,並與醫務人員、保安以及民警發生肢体衝突,調解室內侯女士公公徐某在遭到維持秩序的女民警奚某的勸阻以後,躺倒在地,雙腳亂踢,致奚某的左腳骰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侯女士的親屬王某用礦泉水瓶子打砸安某,致其軟組織挫傷,構成輕微傷。此後現場民警將挑頭鬧事的產婦家屬回調查室進行處理。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徐某、王某以及侯女士的丈夫徐某某隨意毆打他人,致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情節惡劣,其行為新竹買房均已經構成了尋釁滋事罪,鑒於三名被告人到案後能夠如實地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庭審中能自願認罪,而且在家屬的幫助下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告人的諒解,故對其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0個月和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一年。  (原標題:產婦胎死腹中家屬大鬧醫院 3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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